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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办理房地产保险已经成为必须的一道手续。目前我国各保险公司推出的与房地产业相关的保险险种主要有:建筑工程保险、房屋保险、个人住房按揭保险、房地产财产保险和房地产责任保险。其中,与个人购房密切相关的是后四项。
不仅是在购房时是必须的,而且由于房地产的使用时间一般在60年以上,也是在这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保障你对房屋的使用权的一种有效措施。
房屋保险该保险属家庭财产保险范畴,主要保障火灾、爆炸、雷击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房屋损失。房屋保险一般由屋主或住户投保,保险费率为0.1~0.2%,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按房屋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个人住房按揭保险近几年来,一些商业银行开办了住房抵押贷款业务,为了保障受押人的利益,保证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期间若遭受灾害事故损失时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各商业银行都规定办理“个人住房按揭保险”作为获得抵押贷款的条件之一。“个人住房按揭保险”与前述的家庭财产保险在保险内容方面无多大区别,它主要通过抵押条款规定了抵押人在保险期内的权利和义务。“个人住房按揭保险”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并要求抵押人在投保时一次性缴清保险费。
房地产财产保险它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投保人可以是团体、法人、自然人等,与居民有关的主要是商品住宅保险和自购公有住房保险。商品住宅保险是为购买商品住宅的人提供的使其在所购住宅遇到意外损失时能及时得到经济补偿的险种。
自购公房保险是对居民因房改从而购买原租住的公房的险种。两种保险的责任相同,因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保险财产损毁以及为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抢救、保护等必要措施而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所保的财产只能是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和室内装修材料等财产,保险期一般为一年,可续保,保险费由双方按规定约定。
房地产责任保险在这里主要强调房屋所有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责任保险,一般称为房地产公众责任保险。它主要承保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赔偿责任。房地产人身保险主要是指被保险人遭受因房屋造成的意外伤害而死亡或永久致残,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额的险种。
买房时怎样才能弄清认购书的条款
专家:从法律上讲,认购并不是购房的必要步骤,合同也不是认购的结果。买方只是通过认购书来表明自己有认购意愿,而不保证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都必须签定合同。因此买方应该注意审查开发商提供的认购书,看其中是否有不利于自己的条款。
最后,在认购书中我们最好注明定金可退。由于经常有读者来电说,交了定金后,往往主动权就在开发商手中了,有时被迫接受不平等条款。所以我们可以在认购书中补充一条“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签定合同,则卖方必须退还定金”;还有,注明认购房号也是必要的。排号交了排号费后,还要对自己认购的房屋有明确的指定,有的楼盘按照先来先选的方法,但是如果双方在认购书中就约定了认购的单元。那么开发商是应该保证认购者的利益,确保指定房号归认购者所有。
住房公积金缴纳额度应随工资而变化吗?
按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是以其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的,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年度,是从每年的7月1日到下一年的6月30日。在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期间发生工作调动,影响到工资变化的,将在下一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再作调整。因此,在住房公积金归集年度内,职工工作调动,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不作调整 |